株洲市学校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学校房屋检测服务
办理幼儿园安全检测报告——我国抗震鉴定的主要方法
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1 ],**级鉴定中包括了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局部构造及墙体承载力的基本要求,*二级鉴定是以抗震能力指数为衡量指标进行评定的。**级鉴定有时往往并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二级鉴定,抗震概念对于抗震鉴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现有建筑结构在进行抗震鉴定时,借用“抗震概念设计”来描述其基本要求,即根据地震震害和工程经验所获得的基本设计原则和设计思想,不经数值计算,对现有建筑结构的总体布置和关键构造进行检测,从多个侧面的综合情况来衡量现有建筑的整体抗震能力。根据使用要求采用不同设防分类的设防标准,诸如:有利、不利、危险地段的选择和处理;设计近震和远震的地震影响的区分;构件延性构造、强连接弱构件等。这些抗震概念应贯穿始终,还应考虑兼顾延伸以下5个层面。
1)现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判断。不仅要从抗震构造和抗震承载力两个侧面进行综合分析,还要区分结构构件失效后的影响是整体性的还是局部性的,当现有承载力较高时,除了保证结构整体性的构造外,其他延性方面的构造要求可稍低。
2)抗震鉴定的重点部位和一般部位。进行抗震鉴定时,可区分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对影响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做认真检查,关键部位的确定则依据结构的震害特征,不同的结构类型有不同的部位。
3)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一般只要不是地基存在缺陷或处于不利地段的场地,可不进行抗震鉴定。对于不利地质或场地,上部结构的有关构造鉴定需要加强。
4)合理性检验。抗震鉴定时,如旧房规则传力途径合理,与新建工程需采用相同的尺度衡量。如果不规则、不合理,则处理要求与设计应有所不同,对有关部位应提高鉴定要求,对传力途径不合理的结构,要注意抗震薄弱的程度,相应提高相关的鉴定要求。
5) 材料要求。抗震鉴定时应先明确结构构件实际达到的材料强度等级,加以控制。这样做的目的:a. 为了判断结构实际具有的承载力;b.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鉴定时抗震验算及后期加固的范围。
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如下:
1.建筑物设计文件、场地测量和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资料调查;
2.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勘查;
3.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环境类别调查核实;
4.结构布臵、结构体系和构造检查分析;
5.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测结果分析;
6.结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分析;
7.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大跨度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悬挑构件抗倾覆验算;
8.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当有专门要求作抗震鉴定的,尚须在报告中作专项分析;
9.结构安全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勘查方案:
1.收集调查:收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
2.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建筑层数、梁柱截面尺寸等;
3.结构使用条件勘查:楼面荷载、分隔墙布置、使用环境等;
4.地基基础勘查:地基变形、上部结构反应(有否倾斜、有否外墙开裂等);
5.上部结构表面现状勘查:结构构件有否破损、有否明显的挠度变形,梁柱板及填充墙有否可见裂缝,裂缝的分布、形状、大小等。
6.材料性能检测:对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采取回弹法结合钻芯取样检测,对结构构件的配筋进行开凿检查以及采用扫描型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扫描检查。
7.结构复核计算:复核计算房屋的原设计文件及现状结构,确定结构安全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步骤内容及要求
1、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基本步骤
确定后续使年限一选择鉴定方法一现场地调查与检测一两级鉴定综合评定一给出抗震鉴定结论一抗震鉴定报告(或意见书)。按不同的后续使年限。抗震鉴定方法将建筑分为三类:
1)后续使用年限3O年的建筑称为A类建筑。指在80年代89抗规前或上世纪70年代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
2)后续使用年限4O年的建筑称为B类建筑。指90年代后~2001年建造的现有建筑: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称为C类建筑。指2OO1年后建造的现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Ol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2、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1)对校安工程房屋建筑现状的调查,搜集校舍的勘察报告、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的程度,调查施工质量和维护的情况。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①校舍的实际使用工况与原设计或竣工时的情况有无异同:②校舍存在的缺陷需要从事结构受力的角度.检查结构的使用与原设计条件有无较大的变化。抗震鉴定时要求建筑的现状良好,也就是从建筑外观看,不存在危及安全的缺陷,现状存在的缺陷属于正常维修范围之内;③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当原始资料不全时,应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
2)根据各类建筑的结构形式、结构布置、构造、荷载工况和构件抗力等因素。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3)针对校舍工程的房屋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校舍应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校舍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抗震鉴定和加固。不能只偏重于对某个构件和部位的鉴定,缺乏对总体结构抗震性能的判断。认为单个部件不符合抗震要求,就仅对该部位进行加固处理的方法,有可能在加固后形成新的薄弱环节,增加校舍房屋的加固量。在抗震鉴定中,应将构件分成具有整体影响和仅有局部影响两大类。前者以主要承重构件、抗侧力构件及其连接为主,不符合抗震要求时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对结构综合抗震能力的影响较大,采用“主体影响系数”采表示;后者指次要构件、非承重构件、附属构件和非必需的承重构件(如阳台悬挑梁、出屋面楼梯间等),不符合抗震要求时只影响结构的局部,只需要维修加固处理。采用“局部影响系数来表示。
4)对建筑结构抗震鉴定的结果,规定为五个等级:合格、维修、加固、改变用途和较新。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注明后续使用年限。维修是指少量次要构件不满足要求。结合维修处理。加固指不满足鉴定要求,从政治、经济、技术的角度。通过加固能可以到鉴定要求,按加固规程加固,建议在鉴定报告中给出加固方案。改变用途是指不满足鉴定要求,但可通过改变用途降低设防类别,使其通过加固或不加固达到新的鉴定要求。较新是指结合城市或长期规划拆除现有校舍,重新建设。